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制度建设 >> 规章制度 >> 正文

教研室工作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05-27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保证教研室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教研室工作的质量,特制定以下教研室工作制度,并切实贯彻执行。

1、工作计划、总结制度:

每学期初,教研室要认真制订教研室的详细工作计划(包括教研活动、学术活动等),每学期结束时,应对教研室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写出总结,年度末以书面形式总结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计划和总结交部办公室。

2、例会制度:

有计划地开展教学理论、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等方面的研究,交流教学经验,开展学术活动,讨论、处理教研室工作中的一些其它重大问题。原则上每两周至少进行一次教研活动,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如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占用。教研活动应有详细记录。

3、集体备课、阅卷制度:

教研室应开展集体备课或经常进行这方面的讨论研究,加强集体研究和交流;并根据课程开设情况,采用流水作业等方式集体阅卷。

4、听课评议制度:

结合学校听课制度,经常组织本教研室教师集体听课和相互听课,并进行评议。

5、教学检查制度:

教研室要配合部办公室在每学期开学初、期中、期末考试前后各进行一次教学检查,时间与学院的教学检查同步。第一次主要检查教师开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检查教师的授课计划、备课、教案、讲稿、教师任务的落实等;第二次主要检查教师的授课进度、教学效果,注意教学质量信息反馈,改进教学;第三次分析与总结期末考试试卷与成绩中的问题。

6、青年教师试讲制度:对于初次担任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及开新课的青年教师,正式讲课前,应在认真备课的思政上写好讲稿经室主任审阅后试讲。室主任、指导教师及有关教师应听课评议并把好质量关。

7、学生评教、座谈会制度:

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学生评教活动,召开一次任课班级学生代表座谈会(也可在学院教务处统一安排下参加评教和座谈会),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征求学生对本室教师教学中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8、学术讲座及其他学术活动制度:

各教研室每学年安排本室教师进行学术讲座不少于1次。凡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等活动的教师回校后应向教研室汇报学术活动情况,并写出书面材料报部办公室。

9、考核制度:

按照院对各类人员考核的规定与要求,结合部内教师考核办法和检查制度,每学期对教师进行—次全面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学年总结考核,考核材料上报部办公室。

10、物资管理制度:

做好教研室所属设备、资料等的管理工作,具体责任落实到人。

思政课部

二○一○年八月